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出行即乐享:全程旅游巴士,免去中转火车劳累之苦,时间更自由,长途旅行再也不劳累。
美味香迷糊:舌尖风暴,特色烧麦、手把肉、铁锅炖、东北饺子、豆腐宴、东北农家菜
神宵在人间:亚洲第一大丹顶鹤湿地,世界四大草原-呼伦贝尔大草原,中国最北村-北极村
边陲大巡游:中俄边境-满洲里、黑河、最北边陲小镇-北极村
烙印在心间:沈阳少帅府、满洲里国门
天工开物奇:一次出游赏遍北方-火山、湖泊、口岸、湿地、双草原、民俗、森林
彬彬又有礼:赠送俄罗斯套娃、土特产随车品尝、24小时客服全程保障
产品介绍
沈阳、塔敏查干沙漠、通辽、霍林郭勒、科尔沁、天边草原乌拉盖、阿尔山天池、呼伦贝尔大草原、满洲里、额尔古纳、根河、漠河、北极村、黑河口岸、瑷珲古城、齐齐哈尔扎龙湿地、索伦三部、五大连池、哈尔滨
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土特产游客展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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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人民币) 0.00 |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行军大帐28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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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 |
¥(人民币) 280.00 |
游牧天边28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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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 |
¥(人民币) 280.00 |
蒙古马颂28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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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 |
¥(人民币) 280.00 |
夜游满洲里15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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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钟 |
¥(人民币) 150.00 |
访草原牧户+俄罗斯家访36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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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钟 |
¥(人民币) 368.00 |
烤全羊29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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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钟 |
¥(人民币) 298.00 |
北极村观光塔+黑龙江游船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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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 |
¥(人民币) 200.00 |
费用包含
[往返交通]Round Traffic
1、南京-沈阳、哈尔滨-南京 2程火车硬卧(旺季不保证车次/铺位/车厢,以实际出票为准)。
2、24小时火车站接送服务(视人数安排车型接送),旅游行程中空调旅游正规车队,高额座位保险,保证每人一正座。
3、预定请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特价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退团票价全损;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仅保证行程安排,不保证自由活动时间。
[住宿包含] Accommodation参考酒店(详见行程)
1、2人以下单床位的,必须补房差。3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或三人间(部分酒店无三人间)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因计划用房,房差需于出行前团款中付清。
2、住宿酒店已列出,敬请百度,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要求,请更换其它更高类别产品。政府补贴任何原因不退房差。东北内蒙旅游发展较晚,住宿条件不能与南方城市相比,敬请理解。参考酒店旺季期间如遇出现政府临时征用或房态紧张,调整参考酒店外同等级酒店不再另行通知。酒店设施非我社人为可控,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3、因旅游者主观要求标准不同,酒店未达到个人住宿要求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
[餐饮包含] Catering行程所列10早餐15正餐
全程酒店免费提供早餐正餐餐标25/人/餐,10人一桌,不低于8菜汤,不足10人菜品酌减不含酒水(多地属于景区,早餐相对简单,用餐人多偶尔需要等待,行程内定制餐食,不吃不退费敬请理解)
费用不包含
[景点门票] Scenic Spot
全程不含景点门票及景区小交通(赠送景点不退不换,赠送景点仅限成人),因景点需提前报名单,参团时必须持身份证配合购票,持有效优惠证件者请提前告知导游,如未提前出示证件,不能执行优惠政策,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敬请谅解。(如有携带假身份证、残疾证等优惠证件,景区查处与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
按照年龄补交门票明细如下(生日需要精确到日),景点门票仅供参考,具体以景区公示为准。
景点 60岁以下 60-64周岁 65-69周岁 70周岁以上
沈阳帅府 50 25 25 0
塔敏查干沙漠大门 30 30 30 30
乌拉盖草原 50 50 25 0
可汗山大门 50 50 50 50
九曲湾大门 50 25 25 0
阿尔山公园大门 180 180 90 0
驯鹿使鹿部落大门 30 30 30 30
漠河北极村大门 68 35 0 0
五大连池北饮泉大门 20 10 0 0
扎龙 65 35 0 0
合计 593 470 275 110
必乘景区小交通当地现付导游,参考明细如下:
阿尔山电瓶车105,九曲湾电瓶车30,北极村电瓶车30,草原越野车298,扎龙电瓶车10,共计473元自理
[赠送项目] Entertainment
赠送项目仅限成人,任何情况下未能参加不退不换。
[导游包含] Guide
当地分段导游讲解服务!(团队人数不足10人司机兼向导,司机负责行程活动中接待服务,不提供景区/场馆讲解)
[保险服务]Insurance services
含旅行社当地责任险;建议游客提前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65岁以上老人不受理保险,签属免责保证书。
[儿童费用]Child expenses
6-11周岁儿童包含往返火车票,当地车位费,正餐,导游服务费。其他均不含。
6周岁以下儿童包含当地车位费,正餐,导游服务费。其他均不含。
[其它项目] Other
1.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均为景区连同房、餐打包产品,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赠送游览体验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此赠送仅包含成人。
2.赠送项目行程中遇天气原因,航班取消、道路塌方、高速公路封路,等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在保证游客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合理的游览内容,如有超出行程所含费用的(例如高速封路改乘火车),请游客自行承担。
3.行程内所有图片、菜单,仅供参考!一切以实际安排为准!
——|费用不含|——
满12周岁至未满70周执行成人价格,满2周岁至未满12周岁执行儿童价格。
成人价格:享受“包含项目”所有内容。
儿童价格:享受“包含项目”中机票,用车,正餐(早餐自理);其它费用自理。
儿童均不能以成人价格成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可单独参团。
航空保险、出发地接送站、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全程单人房差(若产生单男单女或自然单间我社有权安排三人间或客人自付单人房差,特别说明,全程如不补房差酒店不退费用);航空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其它个人消费,娱乐,购物物品等自费项目
另行付费项目一览表(以下导游推介自费项目参考表,若季节性调价以景区公布新价格为准!导游有权根据景区开放及行程安排灵活调整自费项目)
1、行军大帐280元/人
2、游牧天边280元/人
3、蒙古马颂280元/人
4、夜游满洲里150元/人
5、访草原牧户+俄罗斯家访368元/人
6、烤全羊298元/人
7、北极村观光塔+黑龙江游船200元/人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您应确保:为了您的旅途愉悦,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大于2周岁或未满70周岁,无听视力障碍,无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疾病,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全程均包含陡坡、冰面、卫生间防滑提示、等诸多冰雪路面,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公约告知:为了您的旅途顺利,请注意延途须知
1、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2、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3、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4、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请您谅解。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5、如遇景区、餐厅等购物场所,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景区其他娱乐项目旅游者自行选择,均非我社特殊安排,请根据个人意愿参观游览。
8、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退改规则
退付赔补:为了您的旅途权益,我们将遵照2013年新《旅游法》给予全面保障
1、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4、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为了旅游者的行程更加舒适,团费中提供了为参团旅游者机场/车站至酒店小车(5-17座),机场/车站至酒店为临近航班车次临近各住宿酒店拼车接送,按照时间先后远近有可能造成等待,未提供拿房、办理登机/取票手续等额外服务。如旅游者自愿放弃无退费,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有效证件:请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年朋友随身携带好身份证、老年证、离休证、军残证等相关证件
原件,以便享受可能的门票优惠,以当地景点优惠政策为准。
2.大交通:火车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
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3.小交通: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交通(如索道、观光电
梯、换车费等),除必乘小交通外,其余可自由自愿选择,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4.中途退团离团说明:游客中途退团火车票票款不退,酒店住宿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人均承担的导服等不能退还的项目按解除合同时剩余行程实际计划支出扣减。正常的项目退费(住宿、门票)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团队游览期间游客不得擅自离团,如离团需提前与导游协商,明确费用问题,并签署安全协议双方签字确认。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我社有权取消该游客日后接待事项(包括住宿和回程大交通)。旅游过程中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健康说明: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 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虽然专列上有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是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此行为作为您的医疗保障。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
6.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
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
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险客人自愿购买。
8.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9.行程调整: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游客缴纳的实际门票费用退游客。
10.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抵达当地后,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11.温馨提示:各地餐饮习惯不同,如不合口味请自备些小菜,少数民族地区,请游客朋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注意安全,服从导游人员的安排,有安全隐患的地带不得入内,以确保安全。老人出游因水土不服,容易产生腹泻,需特别注意。
签字: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