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爱达邮轮地中海号船票(含港务费);
2、邮轮上三餐、健身房、剧院等各项标明已含在船票中的服务;
3、游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娱乐设施;
4、指定的岸上观光(脱团自由行及非中国大陆护照持有者需要支付400元/人);
5、领队服务费用。
费用不包含
1)邮轮服务费:套房及巴伐利亚房型服务费为每晚 160 港币/人 ,其他普通房型为每晚 140 港币/人。邮轮服务费于登船后收取 ,以港币计价方式直接计入您的船上消费账单中 ,并在下船前由船方统一自动扣除 ,未满 4 周岁的旅客免收服务费。
2)国际观光旅客税:凡是行程会停靠日本港口的航次 ,已满 2 岁的旅客上岸观光或参加岸上游均需支付3000 日元的“国际观光旅客税”。此税费为日本政府收取爱达邮轮代收 ,将以等值港币的金额计入您的船上消费账户中 ,并在您下船前由船方统一自动扣除。
3)往返码头的交通费:往返码头登离船的交通、食宿费用需要您自理 ,请您妥善安排 ,以免耽误出行。
4)船上收费餐饮娱乐:如收费餐厅、收费娱乐设施、VIP 演出活动坐席等。
6)Wi-Fi 套餐:船上通讯支持高速的卫星通讯技术 ,并提供付费上网服务 ,套餐价格以实际船方公布价格为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 关于签证材料 ,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 、护照首页照片、身份证正面照片及分房名单+联系方式。
2、 邮轮公司不接受不满 6 个月的婴儿、怀孕 24 周以上的孕妇登船。
3、 18 周岁以下游客必须与 18 周岁以上游客同住一间客舱 ,若非与父母同行 ,需提供监护人的授权书、委托书及出生证明。
4、长者说明 :爱达邮轮对于预订客人没有最高年龄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出行。 由于船上医疗设施有限,我们建议 70 岁以上高龄老人出行 ,至少满足其中 2 条及签署《长者登船健康声明》
1)至少有 1 位中年人或者青年人陪同。
2) 医院出具适合国际旅行的健康证明或者有结论性论述的体检报告(6 个月内)。
3)建议提前购买含有国际救援的人身意外险。
5、在下列情况下 ,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做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
4)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 ,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6、 出发前或航程期间 ,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 ,以及罢工、战争等政治因素等) , 邮轮公司有权更改行程或缩短游览时间等 ,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 何赔偿责任。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 , 由游客承担!
7、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境外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 ,但不可减少或变更景点。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景点的 减少或变更 ,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解决 ,退还未去收费景点的门票差价 ,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8、游客在邮轮及岸上免税商店购物 ,属于个人自愿行为 ,我公司不负责产品的质量问题 ,以及退换货。
9、 游客报名后 ,若遇邮轮公司船票、燃油税等调价 ,我公司根据实际差额向游客多退少补。
10、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由游客自愿购买 ,我公司给予提醒并提供便利。
11、船上消费以港币为货币单位 ,船上提供货币兑换服务 ,汇率可能略高于国家对外公布的当日汇率。船上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信用卡 ,VISA 维萨卡、 MASTER 万事达卡、AMEX 美国运通卡等。
12、船上医疗设施有限 ,携带任何您在邮轮上可能需要的药物和/或设备是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宾客须确保携带上船的任何药物和/或医疗设备可以安全使用。携带医疗设备需在预订前通知邮轮公司并取得同意。
13、船上配备医生和护士,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需额外收取。游客不得携带酒精饮料上船 ,可以携带由医院开出的药品或针剂(需提前报备旅行社) 。船上提供免费的晕船药。特别提示“邮轮上为公共区域 ,游客需自行注意行走安全 ,避免在湿滑、台阶等区域奔跑或逗留” ;强调“船上设施使用(如电梯、楼梯、 甲板)需遵守工作人员指引 , 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4、 邮轮上大部分区域为非吸烟区 ,游客可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如果违反规定 ,将被处以罚款。
15、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根据《限制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人员 ,不得有旅游度假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若出行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请您承担无法出行的风险。
退改规则
若您非因规定原因而退订取消 ,则应按船票全款的百分比支付取消费 ,以下退改政策仅适用于本次预订。具体适用政策及例外情况详情见《乘客票据合同》。
5 晚及5 晚以下行程
1)在预订出发日前 61天及以上 ,按照 200RMB(元)/每人收取。
2)预订出发日前 60 天至 42 天 ,按照航行价格的 20%收取。
3)预订出发日前 41天至 29 天 ,按照航行价格的 40%收取。
4)预订出发日前 28 天至 15 天 ,按照航行价格的 60%收取。
5)预订出发日前 14 天至 8 天 ,按照航行价格的 80%收取。
6)预订出发日前 7 天及以内 ,按照航行价格的 100%收取。
6 晚及 6 晚以上行程
1)距开航日前 60 天及以上 ,收取总款项的 50%作为取消费。
2)距开航日期 59-45 天 ,收取总款项的 60%作为取消费。
3)距开航日期 44-30 天 ,收取总款项的 80%作为取消费。
4)距开行日期 30 天内 ,收取总款项的 100%作为取消费。
签证材料
1、大陆旅客持本人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从返回出发地当日起 6 个月以上有效期 ,护照至少有 2 页空白页) +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
2、港澳台旅客持本人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从返回出发地当日起 6 个月以上) +回乡证/台胞证+护照首页复印件
*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宾客:“香港签证身份书“(HKDI),是宾客持有的临时护照 ,该证件不享有 香港特区护照的有关外交政策,如“免签”。请务必在参加邮轮行程之前 ,自行确认是否对行程涉及国家免签并办理相 关签证,并携带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原件 ,以避免无法登船。
3、非中国大陆旅客: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从返回出发地当日起 6 个月以上) +护照首页复印件+需持有多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我社有效的旅行证或中国居留签证(客人入境中国时提供的证件)外籍免签政策参考咨询电话 12367!
温馨提醒: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 ,一切费用不退 ,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根据韩国入境政策 ,持中国大陆护照的乘客 ,搭乘邮轮访问韩国除济州以外的港口 ,需以下其中之一:
1、韩国个人旅游签证;
2、或韩国法务部签发的《韩国岸上观光登陆许可证》。
我社将会为参团客人办理《韩国岸上观光登陆许可证》 ,客人须团进团出 ,不得脱团!
我社有权根据客人材料(有滞留风险的)追加社保等材料或不为客人办理《韩国岸上观光登陆许可证》。韩国移民署有权禁止有滞留风险的客人下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