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邮轮所选客房 16 晚船票费用;
2.用餐:指定免费餐厅用餐;
3.娱乐:互动派对、剧院表演、船上指定免费设施;
4.港务税费 2550 元/人
5.全程中文领队服务
费用不包含
费用由客人在船上自行支付(收费标准仅供参考,以船上公布标准为准);
1.邮轮服务小费:140 港币/人/晚,套房 160 港币/人/晚,4 周岁(不含 4 周岁)以下儿童免收服务费
2.居住地至码头往返交通;
3.签证费用:菲律宾邮轮签: 360 港币/人(船上支付)如因信息错误导致二次提交,需加收 360HKD/人;
印尼电子签:290 元/人;
越南落地签:119 港币/人(船上支付)
4.保险: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购买);
5.邮轮停靠港口岸上观光游费用
6.单人入住需要支付200%的船票费用;
7.个人消费以及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根据邮轮公司规定,将不接受年龄小于6个月的婴儿登船,以及不接受在邮轮旅行的最后一天孕期达24周的孕妇
登船。未超过24周的孕妇报名此行程,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
2、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名单。这将影响到您的船票是否有效。21周岁以下游客必须与21周岁以上游客同住一间客舱。且21周岁以下的游客必须由其监护人看护,若因看护不当
发生意外,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3、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80周岁以下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80周岁以下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4、自报名日起至开航前二十天,一个船舱内需保证至少一位游客的名字不能更改,其余游客名字只能更改一次,更改费用为500元/人/次(上过名单的另行计算)。
5、船上室内区域为无烟区,仅可在指定区域抽烟。船上的室外吸烟区域将明确标识。禁止在客舱和阳台吸烟。违反以上吸烟规定的,将处以每次约250美元(具体以船上发布为准)的罚金,并记入您的客舱账户。若多次违反本规定,则船方有权在邮轮旅行结束前要求您上岸,且不予任何退款。在餐厅或剧院中均不得使用电子香烟。
6、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战争等政治因素等),邮轮公司有权更改行程或缩短游览时间等,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
7、游客报名后,若遇邮轮公司船票、燃油税、小费等调价,我公司根据实际差额向游客多退少补。
8、游客必须在保证自身健康良好前提下报名参加,若因游客自身疾病及个人过错导致人身意外伤亡,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被前往国家拒绝入境等情况,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擅自在境外离团或滞留不归,责任自负。
9、游客在自行活动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境外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但不可减少或变更景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景点的减少或变更,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解决,退还未去收费景点的门票差价,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1、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
12、游客在境外指定商店购物,请一定要问商家拿好发票及相关证书,如产生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退换货,如游客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关证书,我公司则无法协助办理任何退换手续。
13、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由游客自愿购买,我公司给予提醒并提供便利。
14、船上的用餐及娱乐项目绝大部分免费。收费的项目有:特色餐厅;咖啡厅、酒吧、娱乐厅、大剧院等单独出售的所有饮料;特殊咖啡(如卡布基诺、特浓咖啡等)特色饮品、含酒精类饮料、酒类、可乐、汽水等;私人开销:如卫星电话费、美容美发、按摩SPA、汗蒸、商店购物等;上网费用;娱乐场的筹码;船舱内等注明收费的酒水饮料;船舱送餐服务小费;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等所有船方标注需另行收费的项目。
15、船上小费需在邮轮上支付。
16、船上为未成年人游客开设了幼儿中心。
17、船上配备医生和护士,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需额外收取。
18、游客不得携带酒精饮料上船,可以携带由医院开出的药品或针剂(需携带医院证明)。
退改规则
邮轮行程确认后取消 损失费
预定日-邮轮开航前90日 定金3000元/人
邮轮开航前89-60日 收取总费用的50%作为取消费
邮轮开航前59-30日 收取总费用的75%作为取消费
邮轮开航前29日-当天 收取总费用的100%作为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