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区间】全程正规旅游车,【一人一正座,座位不分排序、老幼优先】
2、【住宿】4晚(4钻酒店,精心升级一晚五钻酒店住宿)
3、【餐饮】含4早
4、【景点】含行程内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备注:(门票按优惠折扣打包核算,如游客携带有效优惠证件,请在工作人员买票前出示,退优惠门票的差价标准: 18岁以下学生和60-69周岁老人退费100元/人,70以上退费200元/人,行程中赠送项目不参加不予退费
5、【服务】9人以上提供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8人以下司机兼职管家服务
费用不包含
南京往返大交通不含
1、单房差: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遇单人或3人时,有三人间提供无三人间加床或补房差
2、个人消费:酒店电话费、洗衣费、购物等个人消费;行程包含外的景点及景区内索道、景区交通;
3、因天气、政治、交通、疫情等因素导致的交通延误或延住、餐饮、交通等费用客人自行承担;
正餐不含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单房差: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遇单人或3人时,有三人间提供无三人间加床或补房差
2、个人消费:酒店电话费、洗衣费、购物等个人消费;行程包含外的景点及景区内索道、景区交通;
3、因天气、政治、交通、疫情等因素导致的交通延误或延住、餐饮、交通等费用客人自行承担;
(如: 天气、路况等发生较恶劣变化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等) 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 我社不予承担责任。(关于疫情:因突发疫情或政府管控措施变更及升级的, 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责任或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7. 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所带物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遗失和损坏,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 行程中服务站、卫生间附近所设购物点,非我司安排,若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我司不承担责任。
9. 我社不接待怀孕妇女或身体健康不适宜旅游的客人参团,凡隐瞒怀孕事实或身体健康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10. 老年人出行参照《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执行: 60-69 周岁签《安全责任书》; 70-74 周岁签《安全责任书》 +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近3 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75 周岁以上不予报名。
11. 行程中所列酒店为旅游地当地的评定标准住宿,酒店随机排房,不挨着或不在同一楼层请谅解,旅游地当地经济相对落后,请游客勿用出发城市当地住宿标准衡量,草原无空调;用餐质量不高,南北口味存在差异。当地五星标准酒店不指定具体入住时间,如若遇政府政策等原因被征用,安排同级标准酒店,敬请理解;
12.优惠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伤残证,等按当地政策减免相关费用,按旅行社优惠价的差额,执行现退。这些证件必须在导游购票前向导游出示,否则将不享受优惠,优惠的金额将由地接社导游以现金形式在当地退给本人,本人配合签字确认;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加收或退还差价;
13.旅行过程中,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或领队的统一安排。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应当经随团导游或领队书面同意方可离队,否则视为自行脱团,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自由活动期间,客人自行用餐造成身体不适或参加娱乐项目造成人身伤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旅游过程中乘坐交通工具,旅游者不可在车厢内吸烟,保持车内环境整洁,遵守公共秩序,不要随意走动,配合导游或领队的工作。旅游者应当熟记导游或领队的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
20.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等结团意见材料,如有问题或投诉,我社一律在当地为客人协调解决,回团后一切投诉将依据《游客意见单》位准。
温馨提示
1、出行前请务必带好相关证件(身份证、记者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如因客人无法提供有效证件导致无法入住酒店,后果自负;景区优惠政策人群需提前出示证件;请提前带好常用药品及衣物、电源充电器等物品 。
2、游览过程中旅游者应当结合自己的身体状态量力而行,尽量穿着平底鞋,以保证游览安全。旅行社提醒旅游者:“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安全第一。入住酒店、出入洗手间防止滑倒。
3、下海游泳存在风险,严禁下海游泳我社已起到告知义务,发生任何意外,游客自行负责!
4、严禁食用海鲜后即食冷饮、西瓜、冰镇饮料;建议在食用海鲜时喝一点白酒或米醋!
5、酒店提供洗漱用品多为一次性简易产品,建议自备。浴室内淋浴要注意防滑,严禁穿一次性拖鞋进入浴室即卫生间!
6、该线路产品涉及河北和内蒙地区,为季节性旅游度假目的地,无法避免个别服务单位存在宰客现象,夏季炎热,请一定注意食品安全;如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或自由活动期间造成食物中毒,后果请自行负责!
7、海边游玩或自行参加行程包含外的娱乐项目,旅游者应有危险意识,旅途中应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具体条件参加。参加过程中若因个人过失过错导致的损害,应当由游客或其他第三方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8、对于超出旅游行程经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建议旅游者应当经随团导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认可后旅游者方可参加,自费项目费用由旅游者自理,否则因旅游者自行参加非行程安排项目导致的损害,视为游客脱团行为导致的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9、旅游者出发前请自行购买意外保险。(如参加某种自费项目,建议购买意外险);
10、赠送商品、用餐、升级住宿等服务项目为打包价格,在客人不参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不予退还费用,旅行社对所赠送物品及升级服务拥有最终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