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 通:成都号高端熊猫专列席位+旅行目的地专用空调旅游车辆。
餐 饮:全程享用15次早餐,30次正餐。
成都号列车上:早餐标准为68元/人,正餐标准为158元/人。旅游当地:早餐为酒店含早,正餐标准为喀纳斯/禾木/赛里木湖/那拉提景区为100元/人,各城市常规正餐标准为80元/人,特色餐标准为120-150元/人。
说明:①兰州上下成都号的贵宾部份列车餐食不含。
②全程餐食为团体用餐安排,不吃不退,敬请谅解!
住 宿:喀什、伊宁、乌鲁木齐网评五钻或豪华型或国际高端品牌酒店;禾木、喀纳斯景区内高端民宿;那拉提网评四钻或五钻或高档型酒店;巴音布鲁克网评四钻或高档型酒店。
门 票:全含行程内景区门票及景区交通车。
说明:门票及景区交通车已按团队价核算,不再执行任何优惠,且不用不退,敬请理解!
保 险:团体旅游意外伤害险一份。
说明:保额最高30万元(71周岁及以上游客为20万元),旅游期间出险发生理赔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因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请自理,不属保险责任范畴。
导游和服务人员:旅游当地三年以上经验持证导游员;全程陪同服务人员;熊猫专列成都号上配置列车管家及随行保健医护人员。
儿童服务标准:不含列车铺位、酒店床位及酒店早餐,含列车餐、门票景交、旅游车辆车位、餐食、司导服务费等。
服务约定:1、基于旅游活动跨地域性的特征,游客同意组团社将接待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委托地接社信息请参阅合同附件。
2、“随行保健医护”是指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 验丰富的健康使者在列车上随游客同行。
费用不包含
1、以上【服务标准】内未列明的其他费用需自理。
2、本次旅行选择在成都、兰州、乌鲁木齐上下成都号的贵宾,从其他地区往返成都号停靠站的交通费用请自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出行疾病的患者谢绝参加。
说明:游客隐瞒病情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负,对于病情严重者我社有权于行程进行中劝退或终止合同。
2、70周岁以上游客需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75周岁以上还需直系亲属陪同。
1、游客清楚并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相关部门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提前或延期的本社提前7 天通知,如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本社提前5 天通知,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形,经协商后游客同意改期的,旅行社为已出大交通游客报销相关合理的改签费用。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相关部门命令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游客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由于旅游专列为包车性质,旅行社需提前支付铁路部门履约保证金、酒店定金等费用,因此关于本专列游客报名后取消规则如下:
(1)报名收取不低于20000元/人定金,收取定金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定金不予退还,仅可免费更换人员;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尾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定金不予退还;
(3)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5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7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5%;
游客可在出发3 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如有代订机票等除外)。
以上条款为旅游合同的补充约定,如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