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1.列车夕发朝至:全列卧铺,车内设施一应俱全就像是一个移动的“宾馆”。
2.专业厨师团队烹饪:提供中餐服务,每节车厢均安排服务员,定时整理,保持车内整洁。
3.行程丰富:设计了“南北疆线’新疆景点重磅景点尽囊其中,多个新疆著名景区具有定时、定点、定线等特点可以发挥“一线多游”的优势满足旅客多样化需求,列车多为夜间运行,白天停靠观赏,景随车移,安全舒适
4.特色交通:疆内列车运行,如一间移动在风景里的酒店,夜间行驶,白天停靠,不中转,不换铺。
5.精选住宿:全程四星酒店住宿(部分舒适型)。
6.民族风情:行程中可以领略当地少数民族的热情奔放和风土人情。
7.味蕾升级:全程可享新疆美食“新疆大盘鸡、新疆手抓饭、新疆烤羊肉。
产品介绍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含新疆境内大巴、豪华火车
2、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以上均含首道大门票、本产品为包租旅游火车模式,景点门票为提前预定购买,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不适用减免门票政策门票价格以景区最终政策为准)
3、住宿:5晚列车+6晚酒店(如出现单男单女自行补房差)
全程网评四钻标准(部分舒适型)
参考酒店:
乌鲁木齐:吐哈、大陆桥
贾登裕:森海、先锋、格林鹿港、四季休闲、白桦林
伊宁:海棠国际酒店、中亚国际大酒店、嘉会
巴音:阿木尔赛汗、百胜酒店、雪域酒店、欧歌德酒店
塔县:欧罗巴、迎宾馆
喀什:徕宁
以上酒店为参加备选酒店或同级,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下,因房源紧张或政府为公众利益征用,在各备选酒店都不能确保入住的情况下,旅行社会安排不低于备选酒店档次的酒店。第一个晚上如不入住行程内酒店,则费用不退。
4、用餐:全程10早20正、(正餐+特色餐 正餐8菜1汤1主食,十人一桌,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放弃不退餐提前预订,精心准备,不吃不退费用)陆地早餐为酒店自助早,列车早餐餐标为 30 元人,正餐餐标为陆地 50元/人,列车餐标50(特色餐餐标70元/人)
5、导游:全程陪同工作人员+当地地接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本产品为目的地参团产品,不包含出发地至目的地往返大交通
2、火车上、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3、自由活动期间的用车服务;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预定铺位以名单为准,蓝钻/银蓝四人间6000 元/人,蓝钻/银蓝二人间12000元/人,银钻行政房12000元/人,银钻套房:¥20000元/人,位置保留24小时,24小时未进款,则位置清除;
2、尾款须在出发前 30 天付清;
3、距离出发日期不足 30 天预定的,须以付清全款作为报名预定凭据;
取消政策:
1、定金一旦缴纳,如因客人个人原因取消,定金不予退还。
2、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定金不予退还。
3、空位损失:专列属于包车性质,组团社提前预交款买断销售。一经预定则无法退回定金,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向旅行社提出退团,旅行社则扣除铺位损失蓝钻/银蓝四人间8000 元/铺,蓝钻/银蓝二人间16000元/铺、行政房16000元/铺,银钻套房25000元/铺(该费用仅为铺位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我社有继续用该铺的权利,敬请谅解)。在扣除专列铺位损失后,其余费用扣除标准为:出发日期前 15-29 天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50%
出发日期前 1-14 天(含)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85%
出发日当天取消的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100%
4、专列系包车性质,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分乘、变径或退票。
5、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行程中遇天气原因,航班取消,道路塌方等
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理!
6、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列时刻点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专列具体开行、抵离时间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若专列晚点或早到,旅行社并无违约,负责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并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因专列政策性原因或者组团人数未达到专列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
7、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不退费用。
退改规则
1、预定铺位以名单为准,蓝钻/银蓝四人间6000 元/人,蓝钻/银蓝二人间12000元/人,银钻行政房12000元/人,银钻套房:¥20000元/人,位置保留24小时,24小时未进款,则位置清除;
2、尾款须在出发前 30 天付清;
3、距离出发日期不足 30 天预定的,须以付清全款作为报名预定凭据;
取消政策:
1、定金一旦缴纳,如因客人个人原因取消,定金不予退还。
2、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定金不予退还。
3、空位损失:专列属于包车性质,组团社提前预交款买断销售。一经预定则无法退回定金,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向旅行社提出退团,旅行社则扣除铺位损失蓝钻/银蓝四人间8000 元/铺,蓝钻/银蓝二人间16000元/铺、行政房16000元/铺,银钻套房25000元/铺(该费用仅为铺位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我社有继续用该铺的权利,敬请谅解)。在扣除专列铺位损失后,其余费用扣除标准为:出发日期前 15-29 天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50%
出发日期前 1-14 天(含)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85%
出发日当天取消的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100%
4、专列系包车性质,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分乘、变径或退票。
5、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行程中遇天气原因,航班取消,道路塌方等
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理!
6、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列时刻点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专列具体开行、抵离时间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若专列晚点或早到,旅行社并无违约,负责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并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因专列政策性原因或者组团人数未达到专列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
7、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不退费用。
温馨提示
乘坐火车注意事项: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1)请勿携带枪支、子弹类。
(2)请勿携带爆炸物品类。
(3)请勿携带器具: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
(4)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请勿携带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6)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7)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8)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物品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9)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